济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5〕24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含自编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2号)和《济宁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济院政字〔2011〕33 号)文件精神,近期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含自编规划教材立项),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立足于我校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立项,深入开展研究,进行深入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力求取得创新突破。
1.立足创新。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本科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改革方面进行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的课题。同时,项目的研究还应立足于我校实际,努力突显我校办学特色。
2.注重实践。项目要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加强合作。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要团结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创业能力的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学分制实施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符合立项指南要求(立项指南见附件),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的基本条件。
2.现主持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允许申报新项目。
3.近5年已做过相关内容研究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近3学年(2012~2015)面向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
5.项目主持人不允许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个成员参加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6.各单位审核项目主持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济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教务处“常用下载”栏目下载新的表格)、《济宁学院自编规划教材申报书》(需提供电子版初稿),纸质版1式3份;各教学单位统一填写《2015年济宁学院教改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1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nxyjwc@sina.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汇总表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B202室。
联系人:辛允东(15315476986)。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