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课程公共课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
经研究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专业课的补考工作由各系组织。专业课程的补考工作于2014年9月25日前完成,成绩于9月26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成绩一份报教务处。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舞弊、旷课大于三分之一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正常补考,请各系认真执行。如果由于审查不严,学生参加了补考,学校不承认其成绩,遗留问题由学生所在系负责。
公共课考试课程的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定于2014年9月16至18日举行。详见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已发到各系教学秘书邮箱,请各系认真核对名单内容,其中“标志”为旷考、舞弊或旷课大于三分之一者不允许参加本次补考,如有异议,请考试前与教务处联系。
公共课考查课程的补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组织,成绩于9月26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成绩一份报教务处。
请各系通知学生认真复习、届时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补考。对无故不参加补考者,学校将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教务处
2014年9月9日